中新网哈尔滨12月1日电 (记者 姜辉)《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2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注重从污染防治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的治理思路转变,坚持多元共治,树立系统施策“新理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马健在发布会上介绍《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情况。刘心杨 摄
“《条例》的出台,是黑龙江省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污的重要依据,为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马健介绍,《条例》深入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激励问责制度,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减污技术,以工业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水资源分类循环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江河、湖泊、水库、湿地等保护与修复力度,培育水生动植物,恢复水体自我净化能力,系统恢复水生态功能。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监管的职责体系,压紧排污者的环保责任。建立上下游、左右岸政府联合协调和定期会商机制,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形成多元参与、区域协作、相互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水污染防治。(完)
“火彩琉光”山西省古法琉璃艺术展现场。耿鹤然 摄
中新网太原12月1日电 (杨佩佩)“火彩琉光”山西省古法琉璃艺术展12月1日在太原开展,近140件琉璃展品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将传统工艺与现代文明相融合,呈现出古法琉璃技艺在建筑、造像等领域的绝妙风采。
琉璃作为中国古代文化与思想情感的完美结合,被誉为中国五大名器之首。山西是中国琉璃的主产地,历史悠久,存续完整。千余年来,这一技艺相承不衰,留下许多优秀作品,其分布之广,匠师之多,是“中国琉璃艺术之乡”。
展览展出近140件琉璃作品。耿鹤然 摄
展览现场,一对“孔蓝大象”琉璃展品吸引众多参观者驻足拍照,这一展品出自苏氏琉璃第八代传承人苏永军之手。拥有600余年历史的苏氏琉璃兴盛于明代万历年,清嘉庆年间,苏氏琉璃还曾是北京皇宫指定的供瓦基地。
古时,大到皇家林园、庙宇殿堂,小至影壁神像、文房饰品,都少不了琉璃装点。山西中部由苏氏琉璃所建庙宇、门楼和戏台众多。2008年,以“苏氏琉璃”为代表的山西琉璃烧制技艺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图为“孔蓝大象”琉璃展品。苏永军 摄
苏永军介绍,在自己众多作品中,选择这对“孔蓝大象”参展,意义非凡。其用古法琉璃技艺烧制而成,并使用了苏氏琉璃的独家配方——宫廷黄和孔雀蓝。希望通过展品与现场的琉璃匠人交流学习,让更多民众了解琉璃技艺。
山西青年雕塑家刘瑞杰的琉璃作品《犍陀罗》。 杨佩佩 摄
此次展览策展方表示,传统工艺是中华民族瑰宝,而传承和创新正是不竭的动力源泉。希冀通过本次展览,吸引更多民众领略古法琉璃巧夺天工之美,同时也勉励更多民间艺术工作者,创新思路,把山西丰富的文艺资源转化为优秀作品,把精湛的民间工艺转化为优质产品,让古法技艺焕发新光彩。(完)